52 words
今天讀到一位美國友人Annie的先生Adam所寫BLOG文章,
他敘述,小學三年級上打字課時,
老師會在電腦鍵盤上鋪一張紙,讓小朋友學會練打字而不偷看鍵盤,
但他不是聽話的小孩,
所以他會溜下去半躺在椅子上,從紙張下的縫隙偷看鍵盤的字母位置,
(哇,高難度動作!)
以致今日,他都沒學會正規的打字方法,
偶爾仍會偷看鍵盤,並且只用兩手的前三根指頭,
Annie每次看他這樣打字都會受不了,看著他的手在鍵盤上亂跑,
儘管他的打字習慣不好,他仍覺得自己打字蠻快的。
所以做了上面的打字測驗,結果得到了 81 WPM,
我心想,那應該是蠻快的了吧! 自己也來做看看!
結果得了個 52 WPM,而且我的H鍵接觸不良,應該可以更好。
我心想,英文不是我的母語,
我也不像他每天都要打很多資料,比不上也是應該的吧!
他的文章激發了另一位朋友Martha來玩,
Martha在大學時期也一直修打字課,且對自己的打字速度引以為豪,
沒想到分數仍比不上會偷看鍵盤的Adam,只拿到了67 WPM。
不過Martha比Adam年長30歲,且自稱全盛期可超過100 WPM!
偷瞄鍵盤還能拿81 WPM,真令人難以置信,
這場美國人的競賽,我還是只有觀賞的份....
2 則留言:
我只有65芬ㄟ
by 平哥
我第一次打55個字,第二次打了61個字耶~呵呵~
多練幾次應該會越來越多吧 @_@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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