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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年9月20日 星期三

化妝 or 不化妝

不知是否上癮了,或是已經喜歡上這感覺。
當今晚下課後,剛才道別不久的Coral,隨即撥了通電話過來,
表示和老公想來Randwick區吃飯,問我和Celine是否願意加入。
正在回家路上的我們當然異口同聲地說:「好阿!」

除了Taylor,原班人馬再次重聚,
今天的餐廳是這裡新開的一家中國餐館,
不為什麼,只因為它沒什麼客人,方便我們聊天!

今天的話匣子一樣多,一樣精彩豐富,
Coral和William的牽紅線歷史深遠,
來澳洲不久就已經做過三次媒人,
雖然最後都沒結果,但也算是波折洶湧了,
看Coral好幾次笑到差點岔氣,William一直安撫要她冷靜,
我則是一邊專心地點頭一邊向合菜進攻。

最後,話題的重點,圍繞在「化妝」這個問題上。

浩文堅持女生應該要畫點淡妝才行,
而在座沒化妝的三位女生則持不同意見,尤其是我。
他說,女生要化妝才能吸引別人;
我說,看要吸引什麼人。

據說現在台北的街頭,女生很少上街不化妝的。
我說,是嗎?我就是不化妝的阿!
只有上教堂,穿著正式,才會上點淡妝。

除非氣色真的差,上班也很少化妝。

大家認為如何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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